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
镇政办发〔2020〕 53号
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镇江新区、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办局,各直属单位:
《关于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7月16日
关于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
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
根据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苏政办发〔2020〕44号)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,特制定以下措施。
一、扩大招生入伍规模。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, 主要面向国家战略、民生领域急需的相关学科和专业倾斜。支持高校博士后流动站、企事业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。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,年度大学生征集指导比例提高至75%,其中征集的大学生新兵中毕业生达45%以上。(责任单位: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、市征兵办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镇江新区、高新区管委会)
二、挖掘企业用人潜力。今明两年,国有企业连续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,其中今年招聘比例不低于新增招聘人数的50%,不得随意毁约,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。支持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,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,按照1000元/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,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。(责任单位:市国资委、市发改委、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、市人社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镇江新区、高新区管委会)
三、加大事业单位招聘。今明两年,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应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,其中:今年招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的70%。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招募规模,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用人需求。(责任单位:市委组织部、市财政局、市人社局、市教育局、市卫健委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镇江新区、高新区管委会)
四、拓宽基层就业渠道。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,各地新开发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中,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%,重点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。鼓励本地高校毕业生参加“西部计划”“苏北计划”“苏中、苏北三支一扶”计划招募。(责任单位:市委组织部、市教育局、市财政局、市人社局、市卫健委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镇江新区、高新区管委会)
五、扩大就业见习规模。支持国有、外资企业和规模以上民营企业、政府投资项目、科研项目设立就业见习岗位,全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500个,确保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及时参加就业见习。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,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。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,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。各级财政要加大就业见习补贴投入力度,确保就业见习资金需求。(责任单位: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镇江新区、高新区管委会)
六、鼓励自主创新创业。综合运用税费优惠、创业贷款、创业补贴、租金减免等政策,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,全年引领大学生创业不少于1700人。评估认定1-2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,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,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入驻孵化。遴选25个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,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的无偿资助。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,推荐申报省“双创计划”。(责任单位:市人社局、市科技局、市国资委、市教育局、市税务局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镇江新区、高新区管委会)
七、实施精准就业援助。对低保家庭、残疾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、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学年毕业生以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,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依托基层人社平台,逐一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调查登记,全部录入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系统,并根据调查有针对性提供就业服务。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按其实际缴费规定给予最长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。(责任单位: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镇江新区、高新区管委会)
八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。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、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,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。对参加急需紧缺工种(职业)培训的,适当提高补贴标准。对中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,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,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。对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护士、渔业船员、执业兽医、演出经纪人员、专利代理师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“先上岗、再考证”,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,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。(责任单位: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镇江新区、高新区管委会)
九、提供优质就业服务。实施“百日冲刺”行动,依托人社部门“招聘通”、镇江人才在线等线上平台,集中发布岗位信息,联动开展高校毕业生网上招、线下招、校园招、市外招、巡回招等各类招聘不少于40场次。适当延迟录用接受接收手续,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,相应延长报到接收、档案转递、落户办理时限,并可将户口、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,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、录用,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。(责任单位: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镇江新区、高新区管委会)
十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。各地政府(管委会)要强化促进就业责任,加强督促检查,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督查激励的重要内容,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。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要分工协作、分段牵头,毕业前以教育部门为主,离校后以人社部门为主,做到无缝衔接;其他部门也要履职尽责、积极配合,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。各高校要坚持“一把手”亲自抓,采取校企对接、校园招聘、全程跟踪、专门帮扶等措施,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。(责任单位:市各有关部门,各驻镇高校,各市、区人民政府,镇江新区、高新区管委会)
(来源:镇江市人民政府网站)